为深入宣传贯彻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8月31日上午,由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大爱北疆·有爱无碍”公益行动在内蒙古博物院宝鼎广场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艳刚,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佟国清,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春亮,自治区文旅厅党组成员、文物局局长曹建恩,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吕万海,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武福英,自治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二级巡视员杨满弟,自治区住建厅总工程师刘文宇,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吴向阳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活动由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敏主持。

      自治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呼和浩特市有关领导、爱心企业、残疾人代表及志愿服务者约200余人也参加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用法治架起无“碍”桥梁,为加强和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法定责任,同时也是社会各界的义务。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树立无障碍环境理念,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提升无障碍法治意识,形成遵法、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无障碍社会环境,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做出积极贡献!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发起“大爱北疆·有爱无碍”公益行动三项内容。一是在各级政府投入完成“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的基础上,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爱心企业、公益慈善机构等通过捐助、志愿服务、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参与方式,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予以支持。二是各级残联积极发挥无障碍体验促进队作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开展体验活动,健全完善无障碍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发挥监督、参谋和营造无障碍环境意识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各级残联发挥公益律师队伍作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各项法律事务,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活动中,聘请曾荣获第11届悉尼、第12届雅典、北京2008残奥会女子残疾人举重冠军边建欣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公益形象大使。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内蒙古启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向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分别捐赠现金54万元、10万元。同时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活动,发出携手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倡议。

      “大爱北疆·有爱无碍”公益行动,通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残疾人权益,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